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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无违法证据又缺正常办案程序,“东波轮”凭啥被扣押?(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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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无违法证据又缺正常办案程序,“东波轮”凭啥被扣押?(转) Empty 既无违法证据又缺正常办案程序,“东波轮”凭啥被扣押?(转)

帖子  xiaowxiang 周一 三月 11, 2013 10:49 pm

“东波轮”系西霞口村村办企业——山东省荣成市东都轮船公司所有的散装远洋货轮。2011年12月9日,该轮在从香港承运废塑料、废五金电器返回西霞口村龙眼港途中,被青岛海关缉私局快艇拦截进行检查。
之后,缉私局在未取得船方有任何违法证据,并且未出具任何扣留手续和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将“东波轮”强行扣留。虽几经交涉,但缉私局至今拒不退还“东波轮”。
2011年11月29日,“东波轮”到达香港油麻地锚地,11月30日在中检工作人员当场监督检查下,用驳船开始装货,经香港检验检疫部门确认货物合格后,由香港海事部门开具离港证,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开具准运证。
2011年12月2日,“东波轮”起航驶向目的地西霞口村龙眼港。12月7日向荣成海关进行申报。
“东波轮”该单货品的运送(废料210吨、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235吨)有合法的国际贸易关系与贸易资质,有正规的检验检疫证书与正当的报关手续;本航次的承运人荣成市东泰轮船有限公司,有合法的海运资格证书;收货人荣成霞利塑料有限公司和霞升金属有限公司,均已取得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供货商香港恒昌贸易有限公司,为香港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
“东波轮”发票、提单、装箱单、舱单等报关单证齐全,并且有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证书,可说无任何瑕疵,与走私一点也不沾边儿。青岛海关缉私局以涉嫌走私扣船、抓人,其意图令人费解。
更让人气愤的是,12月9日“东波轮”航行至苏山岛以西海域,被青岛海关缉私局快艇拦截后,20名缉私警察武装登船检查,不但没收了船上所有人员的通讯工具,还进行强制性盘查和搜查。之后,船只被扣押在青岛港,船长田军、大副田吉福、二副田吉斌3人被拘留。
上述举动,明显违背了相关法律。因为国家有明确规定,不允许随便扣押大型运输工具,案情重大者,如果确需扣押,也必须要有完备的扣押手续。
首先,《海关法》第六条第(一)项和第(四)项规定,海关对违反海关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可以扣留;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除公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进行检查,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海关依法扣留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其他财产以及账册、单据等资料,应当制发海关扣留凭单,由海关工作人员、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保管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可以加施海关封志。加施海关封志的,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
然而,青岛海关缉私局在扣留“东波轮”时,并未依照上述法律规定程序作出行政强制扣留决定。当然,该行政强制扣留决定也未得到青岛海关关长的批准,同时也未向当事人送达书面决定,告知其有关的权利。如此手续不完备、程序违法的行为,显然是滥用职权,是在故意栽赃陷害。
据悉,12月9日那天,船上13名船员被一一盘问,其中船长、大副、二副、轮机长、大车和大厨6人被送往青岛海关缉私局地下室监房接受讯问。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均受到对方不同程度的威胁和变相体罚,并被戴上手铐脚镣。
12月11日,船长、大副和二副被刑事拘留,大副因血压高遭拘留所拒收,青岛海关缉私局工作人员随即将他带到医院让其自购降压药,强令服下后再送往拘留所,仍被拒收后,只得再次将他关进审讯室。之后大副虽被取保候审,但他因受到惊吓,身体现在仍未康复。
其余7名船员在当晚10点多被强行赶下船。时逢寒潮夹雪,衣衫单薄的船员请求能否第二天早上再离船,但未获许可,而是被持枪警察呵斥着下了船。天黑路滑,加上无交通工具,7名船员只好又冻又饿地走了一整夜才回到家。
在“东波轮”被扣押期间,还“上演“了两起颇具戏剧性的剧幕:
第一幕发生在2011年12月11日,西霞口村党委书记田文科找青岛海关缉私局的政委高翔协商扣船事宜。
高翔对田文科说:“事可大可小,我这儿好说,你只要能叫我的弟兄们满意,我肯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这一番话,明白人一听都知道是咋回事。
早在2011年5月,高翔就曾私下来龙眼港对西霞口集团公司总经理田文霸说:“你们公司有港口,又有许多船运业务,免不了有这事那事的,我在缉私局可以给你们支着,但我手下的那些弟兄你们也要关照好。”再明显不过,他这是在暗示给好处。
同年10月,高翔又来龙眼港跟田文霸说:“王宁可能要走,我肯定接局长,你们得帮我这个忙。”
通过这几次谈话内容看,高翔是有意图的,但田文科和田文霸都没按他的暗示去做,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因此为日后“东波轮”被扣埋下了祸根。
第二幕发生在2012年5月9日晚。在龙眼港韩国商贸城做生意的侯建涛,在无任何法律依据、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被青岛海关缉私局的工作人员莫名抓捕,关进威海海关审讯室。
缉私局出动18名工作人员,不准侯建涛睡觉、吃饭,进行了长达48小时的轮番轰炸式的审讯。审讯过程中,审讯人员反复强调的只有一句话:“因为缉私局领导已经将西霞口定为中国第二个赖昌星,不管是真是假,你都可以说,只要你配合我们指证西霞口走私,你就没事了。”
48小时后,侯建涛被押往看守所,缉私局人员让其在拘留证上签字。侯认为自己无罪拒绝签字,遂被强行拘留关进了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了30天,家属交纳了40万元保证金后,侯建涛才被放了出来。临出监前,缉私局工作人员对他说:“你出去后不许回西霞口,审讯内容不许向任何人说,倘若不按我们的话做,就再抓你进来!”
2012年5月30日,山东省荣成市东都轮船公司在多次协调未果的情况下,被迫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青岛海关缉私局立刻放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本案由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12年8月16日,枣庄中院公开审理了本案。在庭审中,青岛海关缉私局在未出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案件是刑事案件并已正式立案为由提出抗辩。
2012年11月13日,枣庄中院下发裁定将本案中止诉讼,等待刑事终结。之后,记者了解到,青岛海关缉私局多次向青岛市检察院移送案件,检察院都以证据不足退还了卷宗。
自2011年12月9日“东波轮”被扣押、船员被拘留,历经羁押、调查、听候处理、行政诉讼等多个环节,一年零三个月时间过去了,但青岛海关缉私局依然未给出合理的扣押理由,也无法将案件移交检察院,仍以刑事侦察为由无限期地拖着。不做任何处理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企业利益大受折损。
作为深受金融危机之苦的企业,本来经营就很艰难,“东波轮”又遭非法扣押,前景更是雪上加霜。遭受过身心之苦的船员,从此精神一蹶不振,加之他们的海员证等证件被扣押至今,失去了工作的他们只能带着一家老小艰难渡日。
法律尊严如何得以维护?企业和公民的权利如何得到保证?我们将拭目以待!   

xiaow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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