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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路桥区211名选民联名罢免人大代表事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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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路桥区211名选民联名罢免人大代表事件调查 Empty 浙江台州路桥区211名选民联名罢免人大代表事件调查

帖子  女主播 周五 一月 07, 2011 12:49 pm

--人大代表杨仙程涉嫌带头非法毁坏46.965亩基本农田
核心提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新联村村民控告该村党支部书记兼路桥区人大常委杨仙程在职村书记17年间非法占地、毁地并变相侵吞集体资产。在非法占地、毁地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路桥区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却迟迟不究责。村民多次上访无果后,开始联合附近“选区内”的选民依法对人大代表杨仙程进行联名罢免。
中国反腐维权网-法制周末发自北京 (作者 葛树春)继天津市196名业主联名罢免人大代表丁冰,和杭州下城区64位市民联名罢免人大代表赵之毅之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又有211位“选民”联名要求罢免该区人大代表杨仙程(注:杨仙程为路桥区金清镇新联村支书,路桥区人大常委委员)。
2010年11月25日,人大代表杨仙程所在选区的“选民”马池德、杨礼平,马明华、马大圣等人首先向路桥区人大主任蒋临递交《关于要求罢免人大代表杨仙程的报告》,蒋临主任要求村民们将《罢免书》交到路桥区人大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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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免书)
笔者了解到,此次“选民”罢免人大代表杨仙程事件是有史以来选民直接联名要求罢免人大代表人数最多的一次。选民们认为被罢免者已不适格担当人大代表,故罢免之。笔者全程见证了这次“罢免事件”,同时对“罢免事件”幕后进行了调查。
罢免事件源于控告村支记杨仙程非法毁地
罢免事件的发起人之一马池德告诉笔者,村民们之所以联合选区内选民联名要求罢免人大代表杨仙程是因为杨仙程在任村书记期间村内数十亩基本农田被非法毁坏,村民多次要求路桥区国土资源局和路桥区公安局对杨仙程追责无果后,才联名罢免杨。
《罢免报告》称,杨仙程在任金清镇新联村党支部书记17年造成新联村内80余亩基本农田被多次毁坏,无法耕种。杨仙程个人曾直接参与非法在基本农田上取土,2009年又纵容其他村干部在基本农田上非法取土,最终经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鉴定村内46.965亩基本农田被严重毁坏(台土资鉴(耕地)[2010]16号)。
据悉,杨仙程曾于1994年非法毁坏耕地22亩,杨于1993年承包村内土地进行养殖,期间杨直接经手非法挖地取土卖钱。
由于身为村书记的杨仙程带头非法破坏基本农田牟利,导致此后十几年间,新联村南坦、北坦 76.213亩基本农田被破坏直至撂荒至今。
2003年,新联村委会和水利局签定“取土还土”协议,协议约定用村内南坦10亩土地堆放淤泥,但实际却有24.99亩耕地被非法取土毁坏。
2007年,新联村委会又非法对外发包3亩北坦土地用于取土,承包者非法将土地深挖1.5米深,导致农田变为鱼塘。
属于新联村的基本农田被破坏最严重的一次是2008年。
2008年11月13日,新联村委会将南、北坦基本农田76.213亩(协议面积仅为61.7亩)发包给村干部罗永春,罗承包后将原来杨仙程非法挖的鱼塘进行改造后,又非法在基本农田上挖了6个鱼塘欲进行养鱼。
基本农田里的水渠和混凝土埠头等保护设施也完全被破坏殆尽。
“我们村民发现罗永春非法挖鱼塘后便去制止但他们不听,最后很多村民向国土局等部门举报后,才制止了非法毁地行为,媒体也曝光了此事。被曝光后,身为村书记和人大常委的杨仙程不但没能及时纠正错误,反而将错就错以召集村民代表开会的方式对抗法律鼓励非法毁地行为。”村民马明华说。
据悉,浙江工人日报于2009年5月1日以《土地“禁令”在这里成了一纸空文》为题对新联村书记、人大常委委员杨仙程和村干部罗永春非法毁地一事进行了曝光。
本应以身作则、遵守法纪的村书记兼人大常委委员杨仙程面对曝光却露出了狰狞的面孔,杨仙程于 2009年5月10日召集数十村民代表召开“关于七塘北坦养殖之事同意按原状养殖的会议”,并要求村民代表进行签名...
借人大常委的身份召集村民代表签名后,非法毁地者杨仙程、罗永春等人有恃无恐,2009年5月11 日、18日罗永春又两次向非法挖掘的鱼塘灌水,所幸被村民及时制止。
非法毁地的行为被制止后本应尽快将土地复原,但毁地者仗着人大常委委员的身份,面对路桥区国土资源局和金清镇多次要求将土地复原的责令均熟视无睹。
2010 年1月28日,浙江工人日报再次以《杨仙程的行为已经违反土地管理法》为题对新联村非法占地毁地一事进行报道,各方的关注和舆论压力迫使鱼塘于2010年2月份被推平。
如今,新联村南、北坦被非法毁坏的土地已经抛荒多年,原本肥沃的土地已杂草丛生,与隔壁加惠村形成鲜明的对比,隔壁村的农田里种植着成片的蔬菜,不远处还堆放着已经收割的稻草。
“这一切都是村书记兼路桥区人大常委杨仙程的杰作,由于他带头破坏基本农田,导致近年来大面积农田被毁,杨仙程不能以身作则,同时纵容他人毁坏属于村集体的基本农田,这样的人怎么能当好村书记,人民群众的利益都不顾,还何谈当人民的代表?”在新联村南坦抛荒土地现场村民马大圣表示。
近期,新联村南、北坦76.213亩基本农田已经被台州市国土部门鉴定,经鉴定,南坦20余亩农田已沦为三等五级地(最差的的等级为三等六级),【台土资鉴(耕地)[2010]16号】鉴定意见书显示:新联村北坦46.965亩农田被严重毁坏 ...
非法毁坏 46.965 亩基本农田者至今未被追责
金清镇新联村近百村民从2009年3月24日开始联名举报杨仙程的非法占用毁坏基本农田和其他一些违法乱纪、违反社会道德的事实,但无果,罢免事件亦由此产生。
杨仙程毁地的行为和新联村委会将土地承包给他人挖鱼塘的行为已违反我国《土地管理法》,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面对非法占用、毁坏大面积基本农田的行为,路桥区国土资源局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律对违法者作出相应处罚,但是笔者在调查中却发现实际情况却截然相反(从09年3月至今,经年累月,杨仙程始终没有得到丝毫惩处)。
笔者了解到,村民从2009年3月24日开始到路桥区国土资源局举报杨仙程非法毁地行为,但路桥区国土资源局只下发《国土资源信访事项调查意见告知书》,未追究毁地者责任...
新联村民认为路桥区国土资源局下发《告知书》袒护非法毁地者,并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查,《告知书》后被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撤销,随后路桥区国土资源局再次作出了 [路土信2009第 75号告知书] ,村民们再次对《告知书》申请复查。
2009年12月,在未处理非法毁地者的情况下,台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台土信复字 [2009]51 号复查意见告知书】,随后被村民复核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后【台土信复字[2009]51号复查意见告知书】被撤销,信访案件被转至台州市重新调查。
由于村民们坚持不懈举报,最终路桥区国土资源局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对新联村北坦被毁坏的基本农田进行破坏程度鉴定。(如下图:台土资鉴(耕地)[2010]16号鉴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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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认定新联村北坦46.965亩基本农田被严重毁坏。随着毁坏基本农田 46.965亩鉴定结论的出笼,一场持续了一年半之久的信访事件本应就此终止,但现况并非如此,反而愈演愈烈。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刘云雷律师表示,如查证属实基本农田被破坏,且经权威机构鉴定被破坏达 46.965 亩,那么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对毁地事件进行立案调查,最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我国法律规定破坏基本农田5亩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刘云雷律师表示。
“从毁坏46.965亩基本农田鉴定结论下发至今已3个月过去了,案件还没有一点进展,路桥区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声称已经将案件移送到路桥区公安局,但被公安局退回。”村民马池德说:“但我们去路桥区国土局要求查看退回来的手续,国土资源局却声称公安局未给任何手续。”
2010年11月25日,笔者跟随马池德等人前往路桥区国土资源局询问此事,但发现局长黄志明和分管领导、党组成员沈海峰都不在。
国土资源局的相关工作人员称案子立了,但是涉嫌毁地者杨仙程拒不到国土资源局来接受调查,“案子被退回来了我们会补充材料,但是杨仙程是人大常委,我们的管不了他。”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再三强调。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孔建律师认为路桥区国土资源局应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国土资源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了国土资源局应严格按规定的时限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孔建律师表示。
由于路桥区国土资源局没能依法、尽快惩处非法毁地者,搭上先前村民们经历了一年半的漫长信访,对国土执法部门和路桥区纪检部门失去信心的村民们终于主演了“罢免人大代表杨仙程事件”。
村民控告路桥区人大常委杨仙程的“那些事儿”
村民在《要求罢免人大代表杨仙程的报告》中写道:“当村书记17年来,杨仙程自己当上了人大代表、人大常委委员,自己家办起了纸箱厂,承包了蔬菜批发市场,开起了店铺,造起来5层楼房,甚至还和罗永春合伙办起了农家乐,而村集体经济是每年只有1万左右...在他身上看不到模范守法,看不到执政为民,也丝毫看不到三个代表,人民代表光辉伟大的称号被严重玷污了,因此我们恳请撤销杨仙程人大代表资格,为老百姓办件好事!”
据悉,新联村民除举报杨仙程非法毁地外,还举报杨仙程在任村书记期间其他涉嫌违法乱纪行为。举报信称杨仙程涉嫌侵占,1994年杨仙程承包农田养殖期间,非法挖塘卖土,95年所得卖土款20088.3元但直到1997年才交给村里1.5万余元(其中一千余元现金,剩余都是票据),案发后,4176元卖土款还未归还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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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村40多亩基本农田被毁坏)
村民认为杨仙程在投资70余万元的“灌溉工程”中涉嫌欺骗群众,甚至借机敛财,“我们村的灌溉工程需要采购水管,以杨仙程为首的村委会却舍近求远到福州去采购水管,其中有一张发票明确记载村委会付现金33万余元,这么大的款项,只有一张发票,再无其他合同和采购清单,这么大的款项直接付现金?更有甚者,有一张8400元去外地考察差旅费单据,经手人是杨仙程,但只有一张领钱单据,再无任何住宿,吃饭、车票等票据...”
许多新联村民对笔者表示杨仙程当村书记17年来,村里没有开过村民会议,也没有村民会议委托书,很多村里的事情作为新联村民都不知情,而杨仙程又拒不向大家说明,群众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有关新联村节水灌溉工程成为烂尾工程被曝光一事。
“杨仙程起初对台州晚报和浙江工人日报记者称节水灌溉工程具体多少钱他也不清楚,村里只投资了一部分。后来又对电视台记者说村里没出一分钱,而他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说村里只投资两三万.. 村民后来才得知,村里实际投资10多万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笔者。
本是集体出资兴办的市场,但新联村委会却以种种理由退股,退股后杨仙程又以“合法”的名义将市场私人承包,据悉仅蔬菜批发市场年净收入高达10余万元。
“他杨仙程通过所谓合法的手段将原本是集体的蔬菜批发市场装入了自己的口袋,蔬菜市场原本是村里唯一的集体经济,但最后却变成他杨仙程个人经营的产业,该蔬菜市场摊位费一年就高达14万元,除交镇里1万余元,每年盈利13万以上,党支部书记承包了原本是集体的蔬菜市场,这种让书记先富起来的手段实在是高。”村民杨礼平如是说!
综上村民所反映杨仙程的情况,路桥区纪检部门给村民的答复称杨仙程不构成违法乱纪...云云!
罢免人大代表杨仙程事件或成为重大舆情,应被重视!
纵览历次罢免人大代表事件都引起轰动并被全国媒体所披露,笔者认为罢免人大代表(常委)杨仙程事件同样会引起轰动,因为本次罢免事件无论人数、性质都赶超以往。
笔者了解到,村民们已就罢免人大代表事件向浙江、北京等多家媒体报料,亦有媒体记者电话联系罢免事件的发起者,但村民们表示不愿让此事被全国乃至全世界知晓,“如果我们罢免无果,或者杨仙程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除向媒体报料外还会自己在网上发布网帖,同时还会到全国人大和中纪委上访。”马池德说。
截至定稿,杨仙程尚未受到丝毫处理,新联村民在等待路桥区人大能够尽快启动罢免人大代表杨仙程的程序,而有村民则不看好此次罢免,甚至认为路桥区人大会把村民当做“刁民”,“我们是在举报、检举、控告杨仙程无果后,才组织选民罢免人大代表杨仙程,我们没有欺骗、威胁任何选民罢免杨,都是选民自愿的,我们不需要杨仙程这样的书记,我们需要的能够真正为我们村民说真话、办实事的好书记!”新联村数位村民最后表示!
截至发稿,本文已通过律师函和举报信的形式向路桥区委书记郑米良、路桥区人大主任蒋临等领导呈送,而新联村民则于2010年12月31日被路桥区人大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因为罢免理由不充分和另外原因,暂不启动罢免程序。新联村民们则认为路桥区人大是有意在袒护涉嫌违法乱纪的人大代表杨仙程,并将向台州市、浙江省人大等控诉,罢免发起人马池德、杨礼平、马明华、马大圣等均表示所反映杨仙程的问题属实,联名也全部是真实的,马等人愿意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笔者将联合媒体进一步关注该事!(本文作者:葛树春)
编者按:与历次罢免人大代表事件不同,本次罢免事件无任何个人利益掺杂其中,也非任何经济纠纷。完全是村民认为杨仙程已不再适格担当村书记、人大代表(常委)一职,故发起了罢免行动 , 而且联名者多数为新联村民。笔者认为,杨仙程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兼人大常委应当具备先进性、代表性。可悲的是,村民们却认为杨仙程不具备应有的模范性,代表性和先进性。同时,罢免人大代表杨仙程事件也彰显公民民主意识的觉醒,既然已经遭到选民的唾弃和罢免,这样的代表当来又有何意?路桥区人大如一昧袒护被罢免者只有将矛盾进一步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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