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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德润公馆居民致自治区行风办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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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德润公馆居民致自治区行风办的一封公开信 Empty 赤峰德润公馆居民致自治区行风办的一封公开信

帖子  浪漫蟲孓 周五 四月 15, 2011 5:55 pm

赤峰德润公馆居民致自治区行风办的一封公开信
  自治区行风办:
  我们是赤峰市新城区德润公馆7、8号楼的居民。今年5月份复兴嘉城小区东区在德润公馆7、8号楼对面建高层住宅小区。楼层高达16、21层,两者之间距离不足45米。居民们自5月份工程放线施工起就开始数度奔走于规划局与信&访办之间,8月15日开始进行集体上&访,n次给市长和书记写信,就复兴嘉城违反规划设计条件、违反《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违反城乡规划法进行规划,该小区建成后将严重影响德润公馆7、8号楼的采光、通风、安全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反映自己的合理诉求。几个月以来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一、关于日照分析
  规划局就8月15日集体上&访给出答复。承诺将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住房中心对复兴嘉城1、2、3、4号楼和德润公馆7、8号住宅楼进行实地日照分析,并同意我居民代表参与实地分析过程。然规划局在进行日照分析过程中,却绕过我居民代表,单方面提供规划数据,进行日照分析。在规划局委托日照分析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规划局提供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不符合实际:规划局提供复兴嘉城1、2、3、4号楼为塔式高层建筑,而实质1、2、3、4号楼的长距为30米,按照规定超过25米以上就视为条式建筑,这是其一。其二,规划局提供的数据系规划数据,而非实际数据。例如,德润公馆8号住宅楼与复兴嘉城3号楼的正面间距为49.17米,实际不足45米。同样其他几栋楼之间的正面间距数据也不符合实际。其三,日照分析第二次调整是以复兴嘉城1、2、3、4号楼分别是12、13、11、和16层进行模拟的,而即便如此仍然不能满足德润公馆7号楼大寒日2小时的最低日照要求。再说8号楼,其对过复兴嘉城5号楼(16层)6、7号楼(21层)的严重影响却没有做分析,没有被考虑。规划局仅以此为依据,竟然在答复中说“复兴嘉城按规划建成后,仍能保证德润公馆7、8号住宅楼大寒日2小时以上日照标准。”简直是天方夜谭。愚弄民众(有日照分析报告为据)。
  另外,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住房中心明确表明其计算未考虑地方性标准,分析所采用的数据都是由赤峰市规划局提供的。所以我居民坚决不能接受规划局做出的仅将复兴嘉城1、2两栋21层降为17层,3、4两栋16层降为13层的决定。因为这样高的楼层仍然对我小区通风、采光产生严重影响。其本身违反复兴嘉城小区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要求建筑的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1.7不折减的硬指标。更达不到国家标准。
  二、严重违反国家标准
  依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赤峰市住宅建筑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日照。复兴嘉城和德润公馆之间的日照间距系数可以直接参考多伦的1.83(依据为赤峰与多伦的纬度位置大致相同。其中多伦是北纬42度12分,赤峰是北纬42度18分。)按照这个标准,实际两者距离为45米,直接可以确定复兴嘉城小区东区楼高。即45÷1.83≈24.6米.而现在他们要建的是1、2栋17层(57.30米)、3、4栋13层(45.30米)、5栋16层(54.20米)6、7栋21层(63.30米)严重违反《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采光远未达标。
  三、违反规划设计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规划。在这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里明确规定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1.7不折减。而目前却没有执行这个硬指标。另外还存在建筑退线严重不足的情况。
  四、违反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赤峰市规划局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没有执行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1.7这个要件。
  第四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赤峰市规划局却在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提供的日照分析数据楼距是49.17米,实际距离只有45米。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没有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变更内容也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赤峰市规划局却准予建设。这是严重违法的。
  第四十八条,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复兴嘉城小区在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未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也未进行听证,没有征求德润公馆7、8号楼居民的意见。
  另外,复兴嘉城小区规划设计条件本身还存在小法抗大&法的现象。就说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1.7这一条,就不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在该规范中明确多伦大寒日满足2小时日照的系数是1.83. 赤峰与多伦的纬度位置大致相同。其中多伦是北纬42度12分,赤峰是北纬42度18分。复兴嘉城和德润公馆之间的日照间距系数可参考多伦1.83。
  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赤峰处于地震带上,复兴嘉城即便降层后其楼高(45.3米、52.3米)仍然大于复兴嘉城与德润公馆7、8号楼之间正面间距,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地震,德润公馆7、8号楼将被覆盖。市规划局在答复中拒绝提出建筑高度对安全的影响。
  六、诉求要求
  1、请求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规划处责令建筑单位立即停工。
  2、请求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规划处撤销该小区规划,出复兴嘉城小区东区现场测量楼距,按照国家标准 (日照间距系数1.83)修改复兴嘉城1——7号楼的规划,重新确定楼高。
  3、依法拆除非法超高建筑主体。
  路漫漫诉求兮!居民之心渐冷兮!赤峰市新城区德润公馆作为先进示范小区,2007年12月交工。我们搬进新居还不到2年,相当部分居民房贷还没有还完。现在房价已涨到6000元每平方米。居民强烈要求自治区行风办、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规划处对此给予公正、公平、公道的解决。
  此致
      德润公馆7、8号楼全体居民
        2010年9月26日
  

浪漫蟲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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