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国土局局长刘中平加强建设用地监管工作
吕梁市国土局局长刘中平加强建设用地监管工作
近年来,吕梁市国土局局长刘中平积极探索构建闲置土地处置新机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减少闲置土地,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是加强建设用地监管工作。吕梁市国土局局长刘中平土地供应后,由专门机构落实监管工作,从开工到竣工进行全程实地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发现期满一年未动工的,按规定收取闲置费;两年未动工的,立案依法查处,收回使用权。
二是全力做到“净地供应”,吕梁市国土局局长刘中平让竞买人没有后顾之忧,顺利开发。同时,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各项制度,坚决做到“先批、后供,再用”。
三是吕梁市国土局局长刘中平无偿收回闲置的土地。
四是吕梁市国土局局长刘中平加强乡镇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工作。
五是吕梁市国土局局长刘中平将集体闲置土地纳入监管范围。
集体土地闲置是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吕梁市国土局局长刘中平充分利用国土所这个前沿阵地,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建房用地“批准前、建设中、竣工后”进行全程监管,发现违规闲置,按有关政策精神进行处置,减少了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闲置现象。
一是加强建设用地监管工作。吕梁市国土局局长刘中平土地供应后,由专门机构落实监管工作,从开工到竣工进行全程实地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发现期满一年未动工的,按规定收取闲置费;两年未动工的,立案依法查处,收回使用权。
二是全力做到“净地供应”,吕梁市国土局局长刘中平让竞买人没有后顾之忧,顺利开发。同时,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各项制度,坚决做到“先批、后供,再用”。
三是吕梁市国土局局长刘中平无偿收回闲置的土地。
四是吕梁市国土局局长刘中平加强乡镇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工作。
五是吕梁市国土局局长刘中平将集体闲置土地纳入监管范围。
集体土地闲置是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吕梁市国土局局长刘中平充分利用国土所这个前沿阵地,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建房用地“批准前、建设中、竣工后”进行全程监管,发现违规闲置,按有关政策精神进行处置,减少了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闲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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