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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俊卿父女的十大冤评析之:应该让人人有机会做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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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rui001 周三 十一月 21, 2012 12:15 pm

中国慈善业危机无疑是继乳业危机、地沟油事件等行业性丑闻之后的一大危机;位于慈善危机风口浪尖上的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主席卢俊卿则认为自己是史上第四冤,而第三冤恰恰就是他的女儿卢星宇。“冤”是个很不爷们的词;“喊冤”相当于法律程序中的“申诉”,特点是对于“定案”的程序,相当于求“平反”。从这个意义上讲,卢美美父女挑“冤”这个字发表诉求,还是比较“中肯”的。因为舆论目前对卢氏父女已经基本定义为“无良商人”。
网评卢俊卿有十冤,在我看来,不过三冤:一是媒体所爆料的事实全是虚构,推测和演绎的;二是在不真实的事实所作的一系列评判是不公平的;三是对卢氏父女和世华会、天九公司的道德评价和法律评判更是冤屈难辨。针对合影经济、会展经济赚大钱的行为的评论、讽刺,甚至“骂”,一开始就脱离了正常的轨道,严重脱离事实。对于一般过火的评论能不能算人身侮辱,作为公众人物的卢俊卿还是应该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宜将所有的攻击、歧见与负面言辞都作为人身侮辱看待。然而这些“火辣”的炮轰式评论如果完全是基于错误的事实所作出的结论,那就会形成百口莫辩的冤情,伤害他人参与社会慈善的情感。另外,对卢星宇作为一个24岁的姑娘能否胜任“中非希望工程秘书长”职务的批评,其实仍旧是一个民营企业内部安排的问题。“中非希望工程”毕竟是卢俊卿为活动取的商号,不是国家正式的慈善项目。父亲栽培女儿不遗余力,除了供养、读书、结交显达、出头露面、出任职务,都是情理之常的事情。24岁的姑娘总有一天会变成34、54岁的女士,这些经历无非是父亲的捐助与投资。媒体的强烈质疑和无情讽刺谩骂,对卢星宇追求做“仁二代”慈善家的理想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慈善,是人天性中向善的部分,在社会生活中得以发扬的机会。一个扬善的社会,应该提供种种完善的渠道,让人有机会能够做慈善。李连杰发起的“壹基金”,之所以要强调“一元钱就可以做慈善”,其核心的诉求就是,要给每一个人做善事的机会。纵使一个人仅人微薄之力,仍旧可以帮助更不幸的人。慈善是对不幸之人的恻隐之心,一种不附加要求的施舍。但是不附加要求,不意味着不求回报。诚然有人做慈善只求“心安”,我们也无意对这种善良作出否定;但更多的企业与个人做慈善要求的是品牌美誉度的回报,政府关系的回报。
如果“卢美美”与参与中非希望工程的企业在寻求美名、美誉、营商环境的回报,慈善事业要不要给他们机会?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佛家云“大开方便之门”,引导众生向善,何以对卢俊卿父女苛责苛求至此,何以对民营企业参与慈善事业苛责苛求至此。





rui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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