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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日报刊文:治理跑官要官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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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日报刊文:治理跑官要官问题研究   Empty 信阳日报刊文:治理跑官要官问题研究

帖子  rui001 周日 一月 13, 2013 8:13 pm



信阳日报刊文:治理跑官要官问题研究

“跑官要官”现象是“官场”***的一大顽症。“跑官要官”这一陋习的滋生蔓延,不仅腐蚀了大批党员干部,削弱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摧毁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还会激发党群干群矛盾,引发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

一、“跑官要官”的主要表现

“跑官要官”主要通过拉“关系”、走“后门”,处心积虑地谋取官职和权力。“跑官要官”者为了达到目的,有时候是感情投资,有时候是物质贿赂,有时候是弄虚作假,有时候多种手段并用,是个人主义私利思想恶性膨胀的一种突出表现。

1、以功力的心态进行感情投资,酝酿“跑官要官”。一是在同事、同乡、同学、战友、学友、朋友以及与上级领导有来往的社会关系之间的交往中,平时吃吃喝喝,或小恩小惠许以好处,培养感情,一有谋取官职的需要,就把这些关系动用起来,为自己说情、打招呼、找门子,积蓄“跑官要官”的资本。二是在有权有势的人物面前极尽阿谀奉承,通过感情上的“沟通”为自己谋取官职寻找“靠山”。三是在领导岗位发生人事变动的时候,拉帮结伙说前任者的坏话,说现任者的好话,希望领导先在心理感情上认同自己,在选人用人时考虑自己。

素质不高的领导对此不仅不加反对和制止,而且还以了解情况为名义,以封官许愿为手段,千方百计构筑和巩固个人权力的“小圈子”。

2、以多样的形式进行物质贿赂,实行“跑官要官”。一是搞“直接交易”。跑官要官者直接送钱送物给能够“左右”自己政治命运的人,金钱开路,财物搭桥,赤裸裸地伸手要官要权。少数领导干部按职论价,待价而沽,把选拔使用干部作为敛财手段,有的公开勒索,有的旁敲侧击,借机中饱私囊。二是搞“曲线救国”谋己之私。送钱送物给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亲友,或者邀请领导干部在经济实体入干股分红,或者为领导干部及其子女、家属的学习、考察、参观、旅游等活动提供种种好处,或者给领导机关及其部门提供各种各样的方便。三是搞“长期投资”。一些在政治上、仕途上工于心计之徒,别有用心地对权力部门和领导干部进行“持久战”,一方面长期进行各种各样的利益诱惑和物质贿赂,另一方面口口声声标榜自己的清白,其实是采取“诱敌深入”、“请君入瓮”的伎俩,一旦“时机成熟”、“水到渠成”,就会“原形毕露”,提出官位职权的要求。

3、以隐蔽的方式实现弄虚作假,掩饰“跑官要官”。一是身份造假。在年龄、学历、民族、经历、特长,甚至政治面貌、家庭背景、奖惩情况等方面弄虚作假,企图得到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格外注意和关心,一旦目的达到,就会提出官职方面的要求。二是政绩造假。为了达到仕途升迁的目的,有的人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急功近利,劳民伤财,大搞不得人心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迎合或者博取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欢心;有的人在汇报工作成绩的时候,制造数字、制造经验、制造典型,以此来谋求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提拔重用自己。三是形象造假。有的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注重表面功夫,追求表面形象,一有机遇便对组织提出各种非分的要求。“跑官要官”者为了达到目的,有时候是感情投资,有时候是物质贿赂,有时候是弄虚作假,有时候多种手段并用。如果在选人用人中对这些问题制止不了,不仅会腐蚀大批党员干部,引发违法犯罪活动,而且污染人们的思想,带坏社会风气,败坏党的形象,激化社会矛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二、“跑官要官”的形成原因

“跑官要官”问题之所以在少数地方和单位存在,有的甚至还比较严重,既有历史的渊源,也有现实的原因。

1、“官本位”思想至上是“跑官要官”形成的历史根源。由于少数干部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权欲熏心,这是导致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贿选现象的原因之一。我国有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历史,作为封建主义残余的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意识仍表现在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始终没有得到彻底清除,在我们的少数干部中,名利、地位思想仍占主导地位,对权力的向往、崇拜和追求,深藏于许多人的潜意识中。有的当官不是为了做事,而是认为有了权力就有了一切,有了官位不仅可以光宗耀祖,而且还可以获得许多平民百性得不到的各种利益,“当官就有权,有权就捞钱”成为少数干部的人生信条。有的想做事,但把做官看成是做事的唯一条件,认为要做事,就得先做官,要做大事,就要做大官。在这种“官本位”思想的支配下,他们挖空心思,采取不正当手段追求官阶的提升。

2、过于追逐现实利益是“跑官要官”形成的经济根源。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使得少数干部思想道德滑坡。在市场经济的实践中,等价交换的原则在一些人头脑中被严重曲解,并被运用于党内生活。这种被泛化和扭曲变形的“等价交换”原则成为一些人处理同志之间、个人与组织之间关系的准则,他们把党组织当作“商品交易所”,把党的原则、党的权力、党内关系商品化,认为一切都可以交换和买卖。在少数人看来,现代社会是金钱社会,权力大并不说明社会地位高,权力不可能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总有失去的一天,而钱才是最可靠的。因此,乘大权在握时,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摇钱树,以官职作筹码,索贿受贿。而另一些人为了捞取最大的私利,不惜以巨额资金买官。还有一些人深信“有钱能使鬼推磨”,看到一些“腐中升迁”的现象,对金钱的魔力更是深情不疑,认为贪的多,才送得多、才升得快、才能捞得多,以至成为“金钱拜物教”的俘虏。这是少数人陷入买官卖官泥潭不能自拔的重要原因。

3、权力集中难以制约是“跑官要官”形成的现实根源。在现行体制下,干部的选任权力握在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手中,且这种“少数人选人”和“个别人说了算”的权力难以实施制约,无疑为“跑官要官”提供了生存空间。一方面少数原则性不强且握有这种权力的人完全可以凭自己的意志和喜好来选人用人,沾亲带故的、给了好处的、关系密切的,就成为他们的首选;而不跑不送的,实权者既不熟悉,更没私交感情,自然要被撩在一边。

4、考评体系不够完善是“跑官要官”形成的体制根源。干部选任过程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高,民主的空气和氛围不浓,使不少地方干部考核、研究、决定都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干部政绩评价体系不完善,有的领导在评价干部政绩与能力时,往往凭主观印象,看表面功夫、看关系亲疏,而不是看实绩,有的甚至把那些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水分经济”的干部看成是“有魄力、有开拓精神”的能人;把“能跑会送”看成是干部“思想活、外交和协调能力强”的表现。以至于一些善搞“花架子”、搞假政绩和能跑会送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即使群众有意见,都能用“组织考察”、“集体研究”、“正常提拔”等冠冕堂皇的托词搪塞过去,外人很难看出其中的原委。形式上虽然都经过民主讨论、集体决定的程序,但在有些时候、有些情况下,干部的升降进退,还是取决于领导者个人,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干部走后门、拉关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之风。

5、管理监督机制乏力是“跑官要官”形成的环境根源。中央和各地围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相继出台了《条例》、《处理规定》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方面是已有的制度、规定执行不认真、不严格,没有力度,导致一些同志对一些制度和规定置若罔闻,无所顾忌,我行我素,滥用职权。另一方面,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没有及时跟上。如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责任不明确,层层负责,到头来都不负责;集体研究决定,大家都有责任,结果是人人都不承担责任,出现用人失察失误难以追究,“板子”打不到具体人身上,为部分领导干部搞不正之风提供了可能。

信阳日报刊文:治理跑官要官问题研究

三、治理“跑官要官”的对策建议

要从根本上消除跑官要官***现象,必须从加强思想教育、推进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入手,有效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党的干部人事制度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主要应从机制上“立规”,探索新办法,让跑官的无心去跑,要官的无孔可钻。

1、完善干部教育引导机制,进一步树立干部正确的权力观。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权力观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党风政风建设。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必须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做人民的公仆,不断提高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贿选这些不光彩举动、不正派行为的自觉性。要结合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充分发挥教育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干部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防止和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学习教育制度,以提高其免疫力。要通过平时的日常教育和集中强化教育,让广大干部真正懂得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涵义,从而强化干部的为人民服务意识,淡化“官本位”等不良观念,消除干部“跑官要官”的思想根源。要淡化“官念”,克服特权思想,始终把自己当作一名普通群众,“要立志做大事,而不立志作大官”,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把为最大多数人谋取最大利益作为人生追求的目标和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把权力只看作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工具,自觉抵制权力私有化、商品化的观念,淡泊名利,守住原则不动摇,保持人格不变形,经受住改革开放和执政的考验,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

不断完善“育官”机制,切实把握干部培养的规范性、先进性、长期性。努力营造依法依纪、依规依章选人用人的氛围;要坚持正确的导向,树立一批有本事、靠得住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干部典型,引导广大干部把官位职权看作一种责任、***和约束,而不是一种地位、资本和荣耀。

2、适当拓宽干部竞争机制,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和公开程度。要开放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选人用人情况,逐步打破目前选人用人信息不对称,且由职能部门和少数人掌握的局面;开放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地选人用人,最大可能地推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差额选举、投票表决等措施,尽量减少委任制干部的数量;开放对象,不拘一格地选拔和任用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逐步突破身份、级别、地域、行业、单位等方面的限制。实行“广泛参与”、“透明运作”,让所有公务员都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除了对干部的政治素质、理想信仰、工作能力和基本身体健康情况必须严格把关外,应进一步放宽对干部参与公平竞争的身份和年龄限制。要逐步开辟职务晋升和职级晋升“双通道”,使干部即使没有职务的升迁也能通过职级晋升提高相应的待遇和地位。

3、量化干部实绩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评价一个干部干没干事,干没干好事,关键在考核。真正做到凭实绩认定和使用干部,把确有实绩、为群众所拥护的干部选拔上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考核干部落脚点要放在群众的评价和工作成效的好坏,而不只是听本人的汇报。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评体系,客观地、科学地、准确地评价班子和干部实绩,提高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变“领导点兵”为“民主选将”,变“少数人拍板”为“全委会票决”。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全委会票决、任前公示以及公开选拔、任职试用制度,从机制上解决少数人操控干部任用权的状况,从制度上铲除导致“跑官要官”滋生的土壤。

4、建立“用人失察”问责机制。进一步严明干部选任工作纪律。用人失察与***受贿,同属***,用人准确,皆大欢喜,提拔失误,拍屁股走人,责任无从追究。而将那些道德品质低下的“能人”提拔上来后,“能力”越强,则危害国家和社会更烈。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旦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到底,让那些“得人钱财,与人消灾”的***者没有市场,“跑官要官”者自然也就没有了对象。

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并且记录在案,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不予提拔重用,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触犯法纪的必须依法依纪追究法律和纪律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责任制等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谁推荐、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对那些为“跑官要官”者创造条件提供方便的责任人,必须视其情节追究组织、纪律和法律的责任,从源头上堵住“跑官要官”这一不正之风。

5、树立正确用人机制,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认真贯彻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严格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格外关注那些默默无闻、埋头苦干、不事张扬的干部,让那些不跑不送、不拉不要的优秀干部能够得到提拔重用;对跑官要官者不仅坚决不用,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要坚决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办事,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从而做到公道正派、秉公用人,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逞,进一步营造“不跑不送、照样使用,又跑又送、查处不用”的良好氛围,弘扬干部工作的清风正气,让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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