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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官欺民第一案” 何时才能见青天(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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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官欺民第一案” 何时才能见青天(转载) Empty “河南官欺民第一案” 何时才能见青天(转载)

帖子  suifeng 周三 一月 16, 2013 8:53 pm

记者在登封采访时,亲眼目睹了登封市文物局与杨青莲签订的关于嵩山会善寺的承包协议书。从协议书上看,甲方为登封市文物局,法人代表靳银东,乙方法人代表为杨青莲。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负责清理会善寺内的闲杂人员,不动产交乙方保护和使用。”“乙方负责会善寺的总体维修、建设、陈列、宣传等各项资金的筹措,经营管理(门票)。”由此看来,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杨青莲即成为事实上的会善寺合法经营者,有权利在会善寺进行一切不违背协议内容的经营活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理应自觉遵守协议约定,共同维护协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任何一方如果擅自毁约,都是对公平的践踏、对诚信的亵渎,更是对法律的挑衅和对正义的侮辱。然而,原登封市文物局局长靳银东正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践踏公平、亵渎诚信、挑衅法律、侮辱正义的龌龊小人,正是他的出尔反尔、背信弃义等一系列肮脏行为,才使杨青莲无奈踏上长达13年的慢慢上访之路,才使杨青莲无意中成为“河南官欺民第一案”的受害主角,才使杨青莲看破红尘,被逼出家,削发为尼。

结缘会善寺 誓愿重兴佛教圣地

1999年秋天,52岁的河南省濮阳县烈士后代、***员、民营企业家、濮阳市佛学研究会副会长杨青莲女士在女儿的陪同下来游嵩山,不慎扭伤了脚,暂住在会善寺养伤,她在一个登封香客的介绍下,了解了曾在会善寺琉璃戒坛讲经说法的唐代高僧一行法师是濮阳人,这对于杨青莲来说具有一种故乡人的亲切感。在会善寺期间她目睹寺院内外断垣残壁、荒草凄凄的惨状,便产生恢复重振会善寺大唐雄风的宏伟理想。她请专家几次前来考察论证,终于2000年4月11日在先拿出3万元作为文物局会善寺职工一年工资要求的前提下,与登封市文物局签订了修缮开发经营会善寺39年的承包协议。
协议签订后,杨青莲便行动起来,她先是在文物局专家的指导下对会善寺进行初步的改善,设立“游客须知”宣传栏,安装护栏,整理编纂会善寺历史沿革和文物资料,印成册子,制成光盘。一张张一套套免费寄给全国各个寺院,广为宣传,并邀请书画家到会善寺举行笔会,邀请他的亲友、社会各界人士前来参观,对持有证件的信士游客均给以免费吃喝,以扩大宣传效应。原来门可罗雀的会善寺一时间名声大振,前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不计其数的咨询和合作函件也纷至沓来。

得罪靳银东 屡遭刁难官司缠身

正当杨青莲对会善寺如火如荼的开展修缮经营之时,登封市文物局局长靳银东让杨青莲给文物局账户汇款20万元,杨青莲以“我的钱是修会善寺的,不是修文物局的”给予拒绝。从此得罪了靳银东。靳银东以不适宜不相称为借口派人拆掉护栏和宣传栏。一反在协议中所承诺的条款,对杨青莲的正当权益横加干涉,卑鄙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2001年11月,靳银东以文物局红头文件的方式,单方终止文物局与杨青莲签订的会善寺39年的协议,并将杨青莲告上法庭。在时任市长冯留卷的过问下,靳银东才停止了他的不良勾当。
2002年4月,杨青莲购买红砖堆放在寺内寺外,登封市文物局说是文物垃圾,勒令立即拉走。杨青莲解释说下一步拉青砖,这些红砖磊在墙里子里。文物局执法人员不由分说,上前推搡殴打,并抢走维管处的财物,赶走维管处的工作人员。但后来文物局还是把这些红砖用在会善寺西厢房的墙里子里。
2003年3月,登封市文物局又施伎俩偷换概念,把会善寺维管处说成是“登封嵩山会善寺开发责任有限公司”,然后在材料上盖上市政府办公室的公章,欲以将文物局与杨青莲的协议取消。并给公安局打招呼,扣留了杨青莲会善寺维管处的全套公章达一年多之久,后经主管文物的副市长何宏波过问要回。
2003年6月,登封市文物局对登封市工商局提出诉讼,请求撤销其对杨青莲下发的营业执照。8月10日,登封市人民法院驳回登封市文物局的起诉。
2003年9月,靳银东派人到会善寺抢走杨青莲维管处的财产,又把她告上法庭,开庭中,靳银东指使一些黑社会分子威胁恫吓欲出庭作证的证人,法官谎言欺骗说这是小事,证人不用出庭,但判决结果却是由于证人没有到庭,致使杨青莲败诉。
2004年3月,杨青莲到中级法院上诉,法院撤销了登封民事判决,驳回登封市文物局的诉讼请求。中级法院胜诉后,登封法院不给立案,杨青莲找到市委书记张学军,张学军承诺就按判决书履行。但无法立案,书记的表态只是一句空话。
杨青莲找张书记多次,材料就有一布袋,张书记表示让主管文物的何宏波市长处理,杨青莲找何市长,何市长说你等着吧,政府给你下文。但等了几个月,杨青莲突然闻听何市长要调走,就到市政府找他,秘书说现在张学军书记和市领导正在市委招待所设宴送行何市长,你到那里找他吧。杨青莲失急慌忙赶到招待所,文物局有人看到她,便打电话叫了一辆警车,要带她走,杨青莲说:“我是会善寺的法人代表,我来找何市长谈工作,有什么错吗?”开警车人嘟囔道:“像这种事,叫我们来干啥?”把车开走了。
2005年5月,新主管文物的副市长杨戌超要杨青莲告文物局,继续履行协议,法院立了案,但迟迟不执行。法官对杨青莲说,你仍然去中院吧,登封根本执行不成,然后笑笑说:“俺的官小。”
2005年11月1日,文物局故伎重演再次来抢东西,再次把东西扣押,把杨青莲正在穿的鞋和做饭的气罐拿走,不准工作人员进门。并把帮助会善寺守门的退休老职工李国典抬到大门外,极其粗暴地把工作人员全部赶走,把大门锁上。杨青莲真是伤透了心,这一夜,她不顾寒冷在门外整整坐了一夜,气得嗓子失音。

吃了秤砣心 百折不挠坚持真理

所有的付出所有的委屈杨青莲都不后悔,冥冥之中似乎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感召着她。能把会善寺尽快完整地修复起来,还人类一个古老、完整的寺院是她最大的心愿,天大的委屈她都咬咬牙忍了,再多的苦楚都嚼碎了咽了。她暗暗发誓绝不退缩,无论前面是刀山还是火海,她都要永往直前永不回头。
杨青莲到郑州中院五次,立不上案,后找到李文卿副院长,批示登封法院赵永纯院长执行,但仍然没执行。
2006年4月30日,杨青莲闻听文物局在会善寺卖门票,就赶回寺里,买了三张门票,到市委找张学军书记,张书记说让杨戌超副市长处理,杨又叫法院赵永纯院长处理,赵院长也没说出实质性的解决办法。万般无奈下杨青莲于5月1日把会善寺大门锁了,不一会文物局赶来一群人砸锁,她上前阻拦,被打倒在地。当时杨青莲给张学军打电话说被文物局人殴打,张学军说“不可能。”杨青莲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来到市委大院找张学军书记,张避而不见。不一会过来两个女的,说“你别在这里,不好看。”杨青莲说“不见张书记我不会走。”谁知张学军派了6个保安过来七手八脚把杨青莲抬起来就走,一直拎出市委大院,丢在大门外马路上。杨青莲感到天旋地转,她没有想到,登封这片天空竟是如此的黑暗!
据登封作家编的小戏里有对张学军的歌功颂德:说张学军刚到登封上任时骑自行车考察工作、给老干部开会时手拿一张白纸象征他是清白的书记、在登封招商引资大会上号召外地人到登封投资,表示不让投资者受半点委屈。。。。。。如此这些亲民勤政的表面行为,为什么在杨青莲身上得不到丝毫体现。作为一个地方父母官,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滥用职权,竟然对一个为新中国的解放事业献出宝贵生命的烈士后代、对一个为响应登封市“旅游立市”发展战略而投资会善寺的法人代表、对一个寻求政府支持争取合法权益的旅游项目经营者、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年逾五旬的妇女动用粗暴野蛮的暴力行为,为什么这与戏里的张学军书记大人的亲民行为大相径庭?
后来,杨青莲看到全国、省高院大执行的消息,重新鼓起勇气到省高院上访,省高院把她的案件列为第二批挂牌督办重点执行案件,省高院敦促郑州市中院依法执行,并于6月底以前报省高院执行局。远远没有料到的是,登封法院来了一个再审的办法作为对抗的策略。
2007年6月,杨青莲又上访省政法委,李新民书记批示后,登封政法委、检察院、法院成立以法院院长赵永纯为组长的专案组执行解决。
2007年10月28日,文物局出示书面材料,表示愿意履行法院判决。
2007年11月20日,法院领导去寺院落实情况,事情似乎朝着胜利在望重见天日的方向发展。但24日,杨青莲去法院,赵永纯院长突然对她说:“杨大姐,情况有变,市长吴福民、市委副书记裴松宪早上请我吃早餐,说会善寺有文物,不能执行。”杨问:“是签协议以前的文物,还是以后的文物。”赵院长无言以对,只是说:“咱不当家。”
2008年6月底,省高院告知,登封法院提出再审,两年时光,又转了一个大圈,回到原地,杨青莲仰望天空,长叹无语!
2009年,登封法院李新局长(赵永纯已调入郑州中院任副院长)
依法再审,杨青莲胜诉,靳银东去中院上诉,但一年多不下判决书。
2010年11月13日,杨青莲把一百双鞋垫和材料寄给省委书记卢展工。卢展工认真地看了材料,对郑州市督查室师鹏主任说:“杨青莲是个善人。”他把材料批示给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和市政法委书记高建慧,并责成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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